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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汇编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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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家》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家》读后感(汇编15篇)

《家》读后感1

最近我阅读了《最后一头战象》这本书,我对它爱不释手。

这本书的作者名叫沈石溪,原名沈一鸣,创作以动物小说为主,已出版作品五百多万字。曾获中国match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大奖、台湾杨唤儿童文学奖等多种奖项。

《最后一头战象》这本书,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是《黑熊舞蹈家》这个故事。在《黑熊舞蹈家》的故事中,作者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很有舞蹈才能的黑熊舞蹈家阿宝,由于自己被另外一个舞蹈才能一般的.棕熊圆逑取而代之;从一个当红的阳光大马戏团的台柱演员沦落成配角演员;而改变了自己的性格,从一个暴燥高傲的黑熊,变成了一个和蔼谦逊的黑熊,最终自己的舞蹈才能获得彝族群众认可的故事。

从阿宝的这段经历中我懂得了无论多么有才华,性格都不能太暴躁,也不能太高傲。即使自己获得了很大的成就,也要对人温和并保持谦逊的态度。

《黑熊舞蹈家》读后感6

前几天,我读了《黑熊舞蹈家》这本书。

《黑熊舞蹈家》通过写两只性格很奇怪的黑熊,一只黑熊很有舞蹈天赋,但有点小脾气,叫阿宝。另一只黑熊很乖,可舞跳的很一般,叫圆球。这两只黑熊面对人类权威意志的影响下,发生了不同的命运。

我认为阿宝非常可怜,就因为训兽员和老板为了钱把阿宝一步步逼向了死亡。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而我们人类却对动物们做出了这么残忍的手段。就为了钱,就可以把阿宝给逼向死亡,真是太残忍了,为什么我们人类要这么没有爱心,把它们往死路上逼呢?

《家》读后感2

“学习雷锋好榜样”没错,雷锋是整个中华人民、整个世界人民学习的好榜样。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更应该向他学习,做社会的大树,树立起助人为乐的旗帜。我看过许多关于雷锋的故事,可至今记忆犹新的就是《军民是一家》。

雷锋关心群众是一贯的,有一天,他正在部队驻地附近擦洗汽车。突然阴云聚拢,下起了雨。他连忙拉开帆布盖车,一抬头,发现公路上有个妇女带着两个孩子,肩上还背着个包袱,“叭叽叭叽”趟着泥水,在大雨中吃力地走着。

雷锋跳下车来,迎上前去一打听,原来她姓纪,从哈尔滨来,要到樟子沟去,她发愁地说:“兄弟呀,这雨浇得我都迷湖了,往哪走是正路呢?”

雷锋听了,看看她背这么大的包,还带两个孩子,天又快黑了,下着这么大的`雨,怎么走呀!就说“大嫂,你在这里等等……。”他连忙跑回宿舍,拿来了自己的雨衣给纪大嫂披上,接过孩子来替她抱着,冒着风雨送她们回家。

一路上,那孩子冷得直打哆嗦,雷锋又脱下了自己的衣服给孩子穿上,一直走了将近两个小时,才把她们送到家,纪大嫂感激地说:“兄弟,我一辈也忘不了你的情意啊!”

雷锋说:“军民是一家,何必说这个……。”

风还在刮,雨还在下,天也黑了。纪大嫂和家里人再三劝他住下,等明天天晴了再走。雷锋想:刮风下雨算什么?一定得赶回部队,明天还要照常出车呢!就辞别了他们,又浑身湿淋淋地冒着风雨连夜跑了回来。

雷锋这种助人为乐的精神值得所有人学习,希望社会上更多的人像他学习,正如巴金爷爷所说:“生命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在于享受”,我们要多为人民,多为社会,多为祖国做贡献。

《家》读后感3

《小小气候探索家》有一个气候探险故事,20个我喜欢的小实验,最后有一个气候游戏。

爷爷喜欢种花种草,爸爸喜欢种菜,我喜欢动手做各种小东西,我家里有各种各类的温度计,所以我对第一个温度计制作不感兴趣。

我要制作个量雨器试一试,爷爷爸爸种植肯定有用处。

我要把风力测量器改进一下,把纸杯改成塑料小杯,把硬纸板改成薄木板,就可以在下雨时也能使用,而且更为牢固更加小巧。

我在科技馆玩过龙卷风,自己制作个龙卷风一定很趣。

我在网上查过在饱和状态下甜水重,与书中的结果不同,为什么呢?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等我的试验结果吧!

我和爷爷做过不少的出芽试验,用苔藓做发芽床,用封口玻璃瓶作发芽箱,可以试一试,相信会有好结果。

我对用量杯给种独行菜的盘子浇水,接着给种在相同大小没有植物的盘子浇同样多的水,观察变化的试验感兴趣,因为这个实让我想到了不同的植物不同土壤吸水量变化大小问题试验方法。

“一片横截的树干告诉了我们什么?”我很想知道树木的年龄,可是我不能砍掉树木而得到树干的横截面,怎样通过截切分枝来分析树木的`年龄这是我思考了很久的问题。还有我在景山看到了一个树干的横切面上有两个年轮,为什么?

“耶利哥的假玫瑰”我在小主班听过犹太人怎么攻破耶利哥城的故事,所以我对它有兴趣,我以前和爷爷做过苔藓晒干后再恢复生活力的试验,我还收藏一种叫海金沙的叶子,二年后发现叶子撒出了金沙一样的细粒,爷爷说这是蕨类的孢子,类似种子,能生出蕨类的幼苗。因为我们这里没有“耶利哥的假玫瑰”我想用苔藓和蕨类代替它做试验。

《小小气候探索家》不愧为实验书,让我收获不少。

《家》读后感4

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理解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房看她,知道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最后帮忙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

我厌恶觉新这样的人,他是那样的懦弱,那样的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还是一个男生吗?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他一向维系的家扼杀他最爱的两个女生的性命,是他的懦弱害了她们啊!他的.顺从扼杀了他自我,也摧毁了她们。然而,他却是最值得人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愉悦可言,更没有期望所在!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个人物!这是怎样一个吃人的世界!我诅咒这个黑暗的世界,但对于觉新,我就能够憎恨他吗?他是最大的牺牲者啊!我是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

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我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忙,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能够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

《家》读后感5

有两年没写过东西了,突然想写书评还真的是不知道从何写起。

这次拜读了石田衣良的著作《孤独小说家》,故事情节中不乏让人揪心,让人喜悦的片段。我认为整本书的色调是暗淡的灰色,偶尔会有突然迸发出彩色,偶尔甚至会出现比灰色更厚重的黑色。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中年作家青田耕平在妻子因车祸不幸遇难三年之后的生活。从书的描述中,脑海中得到了一个略微消瘦带着那一点点不自信甚至有一些懦弱,但在骨子里有着一份执念的中年作家兼单亲爸爸的形象。心中对于去世妻子死亡的执念或者说是爱与不舍,还有对儿子的愧疚以及自己无能的自责。儿子小驰,虽然总是用平淡的语气回答父亲的问话,却带着一份不应该在还在上国小四年级孩子的懂事。亡妻久荣,则是一个柔美的形象,要强中带着一丝柔弱与哀伤,但也少不了的一份幸福。书中三位和青田有交集的'女性,书店店员

香织,女招待 椿,国语老师奈绪。各有各的特点,在此处不想多写,留悬念,要读了才能体会。到这里人物并没有交代全,青友会的各位作家,数位不同出版社的编辑比如大久保,冈本小姐,米山等,亡妻的母亲郁美对于青田再婚的极力撮合,其父的回答方式。我只能说这本书很好,真的很好。我分三次才看完,太过揪心,实在是没办法一气呵成地读完。过程有揪心有喜悦,但是最后的结局却让人心中一酥。

一本好书总是让人很难从书中出来,就好像我曾经在哪里活过。

《家》读后感6

很小的时候就看过巴金老先生写的激流三部曲之一《家》。长大后闲来无事随手还会翻翻这本书。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小说中的人物有七十来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其实,《家》一书是写在中国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因为性格的不同所走的人生道路也就完全不同。

书中还有一个特别显著的气息:到处闪耀着青春的色彩。这种单纯而自然的环境就是作者本人所写的那样:“永生在青春的原野”,“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作文

《家》读后感7

一本好书,会让你感动,会让你有空灵飘逸感,会让你百看不厌,会让你捧腹大笑阅读作为人类最好的学习方式之一,自有书籍文字伊始,人类就在阅读中传承着文化,开启心智。而一些经典名著的阅读,更是人类思想文明的精华,值得后人去研究,发现。读后感栏目为您提供以下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家”是指高家,是当地的首富,全家上上下下共有几十人(仆佣除外),都靠老太爷打下的江山吃饭,而在老太爷的“统治下,高家表面看似风平浪静,但却没有发现这个曾经辉煌的名门望族在逐渐衰败,当老太爷刚一离世,这个家族便全都乱了套。整日吵闹声不断,各种状况不断,都是令人难以想象的。没有人会相信,曾经外表那么辉煌的金陵高家,内部竟是如此腐朽,不堪一击。生活在公馆里的每个人现在都感到陌生,感到恐惧,他们想反抗,但他们不敢,也不能,他们凭借自己薄弱的力量是无法将旧社会的牢笼给挣脱的。所以,现在,他们能做的,只能是唯唯诺诺地将每件事,每一天应付过去。但事实是残酷的,如果这些向往自由,向往光明的人们不去反抗,那么那些腐朽的.旧势力就会将他们吞噬,他们也只能眼睁睁的看见一个个年轻的,青春的生命葬送在这条通往光明的黑暗道路上……

虽然小说是虚构的,但我相信小说的素材一定是来源于生活,我相信作者是希望用《家》来激励奋斗中的人们的,激励他们能够勇敢地站出来,与封建的恶势力做斗争!

《家》读后感8

昨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黑熊舞蹈家》,非常好看,讲的是:有一个叫阳光大马戏团,培养出许多黑熊舞蹈家,一共有八只黑熊,他们的首领是阿宝,阿宝的舞伴是田甜小姐,阿宝会跳人熊交谊舞、伦巴、探戈、恰恰、勃鲁斯、华尔兹、翅子舞……总之,什么音乐跳什么,一点也不会搞错。也有两个缺点,一:就是不喜欢别人摸它的鼻子,二:不喜欢陌生人来亲近它。还有一只挺不错的黑熊叫圆球,和阿宝的样子差不多,但性格不一样,阿宝有时候会撒野,圆球不会。

有一次,它们去表演,阿宝表演完了,元首夫人又想和阿宝跳一次,田甜小姐怕元首夫人摸阿宝的.鼻子,阿宝万一撒野,就糟了。于是,就换成圆球上场,报的名字是阿宝,但真正上场的是圆球,可以说是假阿宝。跳完以后,叫的是阿宝的名字,真阿宝听见了,一下子冲上去,打假阿宝。保安来了,把真阿宝关进了铁笼子里。在铁笼子里,真阿宝不吃也不喝,饲养员也不喂它。终于有一天,真阿宝被活活饿死了。管理员还说谢天谢地,真阿宝死了,黑熊明星假阿宝终于安全了。

我觉得,他们应该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惭愧,动物也是有思想有感情的,但是没有人去想过动物的感受,没有人去征求过动物的选择。仅仅为了和元首夫人跳一次舞,就害死了一只黑熊舞蹈天才,可见人类的残忍。

《家》读后感9

读《家》的时候,我喜欢的是觉慧这个人物,因他的热血和热烈,因他敢抛下一切地去争取去闯荡。他的光彩是耀眼的,像一片强烈的白光,掩盖过一切后通透彻底。所以直到捧起《春》,我才看到觉民的光。他是薄暮的晨光,一点一点地射放,越来越强大。

如果对觉慧是爱是叹,那么于觉民则是敬是佩。同样的.家庭,他的抗议是逃婚,他的抗争是留下来,留下去拯救,留下去承担。

我敬佩的就是这么一份敢于担当的魄力和责任。像觉慧那样洒脱决绝地转身他也会,也许他也会走上这条路,但与觉慧不同的是他做不到那么干脆,那么不计一切。不是舍不下家的富贵,说实话他巴不得生于平凡人家。金丝雀是关在笼子里给别人看的。他还有大哥和妹妹需要他,他的走与留不只是一个动作,而是一代人的命运。再潇洒的转身都不过是逃避而已,而他却是面对,从当下开始抗争。正是他的无比清醒,所以他一定要帮淑英在那条通往死亡的路上走出一个拐点。女人不应当是封建礼教的祭奠品,更不是一个毫无思乡心绪的木偶或砝码。他要这些人在一条女人毫无自主与地位的路上走出一个拐点。

他是一个强者,他留下来了,这是证明;淑英飞出了囚笼,这是证明;报社办的风生水起,这是证明。

叹往事隔不过昨天。觉民看着觉慧与淑英飞远,下一个人也在蓄势待发,而他,他还不打算先逃离,他还有更远的路要摸爬滚打,还有更难的前方需要他的晨光去照亮,一丝一缕,微弱的,强烈的,都是力量。一个强者的光芒。

《家》读后感10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法老的探险家》,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意味深长……

这本书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这个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让人百看不厌。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书中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这一点,令我深深地佩服,不仅仅仅是他喜欢写日记,还有他那天天坚持写日记的毅力更令我敬佩!相比于我,让我写一天,一个星期,或许我们能坚持下来,可长久如此,我们能像米内迈斯那样坚持吗?

这本书令我着迷,更是震撼了我,我喜欢这本书!

《家》读后感11

最近,我偶然翻到一篇小说,就是汪曾祺的《鉴赏家》。刚翻开那本书,我根本就没有准备看这篇小说,因为鉴赏一类的东西给我一种呆板无趣的感觉。等到我把其他的文章都看完,实在没东西看了,才不情不愿地开始看这篇小说。当然,说到现在都是一些题外话了。主要想讲的是我十分庆幸没有错过一篇好的小说。

当我不情不愿地翻看它,只看了一个章节,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也许是汪曾祺描述的那个时代吸引了我,也许是他的质朴又生动的语言吸引了我,总之,我被迷住了。我把那篇小说前后一口气看了三遍。

小说塑造了两个鲜活的人物:四爷和叶三。四爷是一个真正的画家。他在当时已经久负盛名。他住在大红门里面。叶三是个给大户人家送果子的,天天在红门里进进出出。于是叶三有机会见到四爷。他总是把最好的果子留给四爷,因为四爷爱在作画时喝点小酒,喝酒时只用果子作下酒菜。叶三非常欣赏四爷的画。

四爷作画时不喜欢别人在跟前,只有叶三例外,因为四爷觉得叶三是真得懂画。他觉得满意的地方,叶三总能说出它好在哪里。叶三也很喜欢看四爷作画,他总是屏气凝神,在四爷画的相当满意的地方吸气。

在他们长时间的交往中,叶三得到了四爷的很多画,每一幅上都留个名。后来四爷去了,他的`画变得更值钱,很多人找到叶三家去,要买他手中的画,他都没有同意。后来叶三也去了,他的棺材里除了他的遗骸就是四爷的画。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觉想起了伯牙与子期的故事,我觉得高山流水觅知音。古往今来,对于美的感受,从来都不分阶级,不辨年龄。真正的艺术是永恒的,真正的知音也是难寻的。

《家》读后感12

《军事家》这本主讲了许多军事家伟大的事情,有奇迹创造者——拿破仑、五星上将-艾森豪威尔、智慧的化身——诸葛亮……。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兵圣——孙武,孙武出生的当天晚上,同在朝为官的孙武的.祖父孙书和父亲孙凭赶回家中,全家上下子主人到仆人都沉浸在无比的喜悦氛围之中,孙书望着孙儿,只希望他快快长大,报效国家。

孙书决定各孙儿取名为“武”,孙凭完全赞同。武的字形由“止”“戈”两字组成,能止戈才是武,孙书还给孙儿取了个子,叫“长卿”。

孙武有一个最大的爱好是看书,尤其是兵书,孙家是一个祖祖辈辈都精通军事的家,家中收藏兵书非常多。《皇帝兵书》《太公兵书》、《尚书兵纪》、《管子兵法》……

孙武长大后,写下了巨作《孙子兵法》

后来,到了吴国,被伍子胥推荐给吴王阖闾,通过战姬练兵,取得了吴王的赏识。在伍子胥和孙武,吴国内政军事都大有起色,吴王极为倚重二人,把他们两人视为左膀右臂。

吴国打了许多胜仗,从此强盛起来,开始讨伐越国的战争。在一次越过战争中,阖闾受伤不就病死,由太子夫差继承王位。

随着吴国蒸蒸日上,对孙武、伍子胥这些功臣不再重视,后来由于伍子胥进谏,夫差大怒,逐制造借口,逼其自尽,甚至命人将伍子胥的尸体装在袋子里,扔到江中,不给安葬,这给了孙武一个重大的打击,他意识到吴国无可救药,孙武深知“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这个道理,于是便悄然归隐,息影深山,根据自己训练军队、指挥作战的经验,修订孙子兵法十三篇,使其更加完善。

《家》读后感13

《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看着这本书的资料,我的情绪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情绪变得高兴;米内迈斯悲哀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家》读后感14

巴金,很多人都皆知,他是一位伟大的作家!创做了3部曲《家》,《春》,《秋》。而今天,我要说的是《家》。

《家》这本书,在刚拿到这本书时,我本以为它是写有关巴金和他家人的故事。但是,并不是如此,更多的还是对封建家庭的看法。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不管是否喜欢对方,都必须服从安排,毫无商量的余地可言。

觉新,是长子长孙,他的性格格外的软弱,不知不觉之中,社会的`风气也影响了他,还有一方面家族的原因,在许多的事情面前,总是选择去逃避,去忍耐和顺从,他选择了顺从,而不是去反抗。他喜欢梅,但,却被另安排娶钰!两人见面时,给了他无限的痛苦,这同样也是主干,一个因为旧制度而没有了反抗的青年人!社会的腐败,让他没有余力去挣扎,只能忍受心灵中的痛。他的不幸,不仅是自己的懦弱,还是由于时代,才带来了这样的悲剧!

但是,在《家》中,勇敢的人物还是有的觉慧,她勇敢又天真。在高家,觉慧对很多的事情都感到不平和愤怒,常常反对一切旧的礼俗。封建礼教扼杀了太多的生命,这,让觉慧更加清楚的认识到了自己必须参与革命,做勇敢的抗争。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封建不会长久的,要不,会使家庭四分五裂!还有又一次次的造成悲剧,不仅仅会毁掉一个家庭,一个国家,甚至是一个世界!

《家》读后感15

近期,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黑熊舞蹈家》。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是沈石溪写的,里面有很多动人的故事:母熊大白掌、蠢熊吉帕、黑熊的代沟、北极熊飘逝的母爱……

还有许多人物动物:老猎人亢浪隆、愚蠢的熊吉帕,它的妻子吉雅、爱吃鱼的母黑熊白围巾,它的孩子--调皮的'金嘴公主、黑熊舞蹈家阿宝、善良的圆球……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圆球,它既善良又听话,是一只乖巧的黑熊,不像粗鲁的阿宝,要是别人不顺着它,它就要发火,不肯吃饭,不肯演出,直到别人道歉。

有很多故事发生在阿宝和圆球之间:

有一次,黑熊齿轮抢了圆球的香蕉,还打了圆球,就在这时,阿宝冲了上来,把齿轮打跑了,圆球感激地把香蕉给阿宝,可阿宝不接受,抬着头,雄赳赳气昂昂地走了。

还有一次,阿宝与三只母熊占据柔软的稻草堆,别的公熊都被赶到了墙角,唯有同性的圆球可以睡在稻草堆上。

可是后来,因为圆球同元首夫人跳舞,成为了明星,而且人们把圆球认为是阿宝,所以,高导演和田甜小姐商量让阿宝和圆球换名字,这使阿宝很愤怒,从此,背面对圆球,不理它了。

哎,真可惜呀,这对好朋友竟变成了敌人。

我以后一定要和同学们团结友爱,相互帮助,尽量不吵架,成为一个人人喜爱的好孩子。当然,我们也要向善良的圆球学习,不要学粗鲁小气的阿宝,这样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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