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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我的五年级作文300字锦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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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的五年级作文300字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热门】我的五年级作文300字锦集五篇

我的五年级作文300字 篇1

朋友,相信在你的生活中,肯定有敬佩的人,下面让我讲讲我敬佩的一个人的故事吧!

那是星期六的上午,我和妈妈去逛街,顺便买些东西。我们来到一个大超市,可真热闹啊!买东西的人摩肩接踵,挤挤搡搡。妈妈想买一些水果,我们就继续往前走。走着走着,我看见一个阿姨正在买东西,旁边有一个男的,看起来贼眉鼠眼的,而且东张西望的,手在不停地向那位阿姨的口袋伸去,看来阿姨还没发觉。我扭头望了望四周,只见一个穿着白衣服的大哥哥正在向小偷跑来,小偷一看形势不妙,拿起从阿姨口袋里偷来的钱包,扭头撒腿就跑,那个大哥哥见小偷在跑,就拼命的追,终于在不远处的拐弯处,捉住了小偷,并制服了,然后把小偷带到被偷走钱的阿姨面前,并将自己看到的情况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小偷乖乖地把钱包交了出来,阿姨连连向这位大哥哥道谢。接着保安听到消息也赶来了……

我看见大哥哥要走,于是快步走上去,说:“大哥哥,你真勇敢。”大哥哥谦虚地说:“其实也不是你说的那么好。”

虽然这位大哥哥我不知道他的姓名,但我从心里深深敬佩他。

我的五年级作文300字 篇2

我,五彩缤纷的童年里,有许多富有传奇色彩的事情。它们有如五颜六色的小伞花,点缀在童年多姿多彩的梦里,拾一朵既感到留恋,又感到可笑。

我五岁那年,我回乡下的奶奶家,我耳朵叮叮,脑子里一下子出了一个想法,旁边有一只小黑狗是,奶奶家养的,我想为什么它这么黑,可能是很脏了吧!我准备给它来个彻彻底底的来个大干洗。

先拿一点洗衣粉,然后再来点洗洁精,和强力白,放水左刷刷右刷刷,怎么回事还是刷刷不白呢?我强力刷了36下怎么还是这么黑,又来了10下,小狗汪汪叫,跑到地上,我又把它抓了回来,小狗“汪汪”的叫声奶奶听到了,飞快的从田地里跑来 ,问道:“你在干什么?”

我天真的回答:“小狗为什么总是黑脏脏的?”

奶奶说:“这是只黑色的小狗。”此时的'我滴笑皆非。

从这以后我见到黑色的小狗就笑,童年是那么令人回忆,我多么渴望,我在也不会做这种傻事了。

我的五年级作文300字 篇3

人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动物,有的人喜欢聪明乖巧的小狗;有人喜欢爱干净的小猫;有人喜欢五颜六色的金鱼;还有人喜欢雪白雪白的兔兔……我也有喜欢的动物,而且和大多数人喜欢的一样!有人说:“肯定是小狗!”我给他的回答是:“No!”我喜欢的是熊猫。下面我们就来谈谈熊猫的来龙去脉!

简介熊猫:是一种古老的动物,被动物学家称为“活化石”。与它同一时期的动物如剑齿虎等,早已灭绝并成为化石。大熊猫分布在我国四川北部、陕西和甘肃南部,是我国的一类保护动物。

大熊猫学名本来叫“猫熊”,但当时人们念字还是从右往左读,结果“猫熊”成了“熊猫”。现在大家也就将错就错了。熊猫是哺乳动物,身体肥胖,形状像熊但要略小一些,尾巴短,眼睛周围、耳朵、前后肢和肩部是黑色,其余都是白色。毛密而有光泽,耐寒。喜欢吃竹叶、竹笋。

大熊猫居住地带的竹子,曾大面积开花、枯死,威胁着大熊猫的生存。全世界都极其关注珍稀动物大熊猫的抢救和转移工作。

人人都知道,大熊猫是我国国宝,许多科学家都在想尽各种办法来帮助这种快灭绝的动物所以我喜欢大熊猫也是很正常的!

你喜欢什么动物呢?

我的五年级作文300字 篇4

我喜欢吃家乡的灌汤包,灌汤包不仅味道好,样貌更是好看。

灌汤包的做法较复杂,馅料丰富。皮薄,正宗的灌汤包的包褶有20-24个,皮一定要薄,而且不能破损还要有韧性。放入蒸笼的灌汤包火候要掌握好,否则蒸出来的味道会不一样。

好的灌汤包讲究外观,不好看的不是成品。蒸好后的灌汤包包色晶莹剔透,可以从皮里看到汤和肉。灌汤包又白又大,活像一个个胖娃娃。用筷子一夹,皮不破可见其韧性。

灌汤包最正宗的吃法也有很讲究的,用木筷子把灌汤包夹入勺子里,把灌汤包咬破一个小口,在汤汁流出的时候,用嘴巴汤汁吸食掉,汤汁味道醇厚,肉质鲜美。最有趣的是,剩下的皮,往破的小角里吹气,韧性的皮可以吹起来,可好玩了。

最奇怪的是,灌汤包的汤汁从哪来的?灌进去的?其实不是,灌汤包的汤汁是灌汤包里的肉里的,由于皮有韧性可以存汤汁,所以就有了汤汁。吃了灌汤包后,就不会想吃别的小吃了。对于我这种挑剔的吃货,能有让我喜欢上的小吃真的不容易。可吃了灌汤包后,这种味道却存在了很久了。虽然不能特别理解这种感觉,但朦胧间发觉这种味道已在我心中生根发芽。

灌汤包味道没变,家乡的味道也永远不会变。

我的五年级作文300字 篇5

伴随着新一年的钟声即将敲响,英武豪迈的老虎向我们奔来,在十二生肖里,我最喜欢的是老虎,因为它总是那么潇洒,那么坚定,那么有自信,更因为我是属虎的。

森林里的万兽之王是谁?不用问,当然是老虎。因为它的额头有个深深地“王”字,使他显得颇有王者风范。还因为它的体型庞大,它靠扑捉其它动物为食并生存下来。所有的动物都很害怕老虎,所以老虎在食物链中有着很高的级别。老虎也就有了森林之王的头衔。那天,我和妈妈去动物园,看见太阳公公向人们问好的时候,一只老虎正在打瞌睡,我说:“原来老虎也爱偷懒。”可我又想,也许老虎是要养足精神再继续捕捉猎物吧。

你们知道吗,老虎还是个全能冠军呢。它善于游泳,渡过6—8千米的河对于它们来说就是小菜一碟。

它靠视觉和听觉捕猎,捕猎时潜伏等待或小心接近猎物,然后突然咬住猎物颈背要害部位,将其弄死,拖到隐蔽处再吃。它们在野外生活于山林及灌木丛,野草稠密的地方,它们喜欢独居。

老虎皮毛是棕色的,上面有许多条形斑纹,便于它在灌木丛中藏身,等待时机捕捉猎物。

我喜欢老虎,喜欢它的英武,喜欢它的王者风范,更喜欢它不惧艰险,勇往直前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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